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发布第一批《高新区生态环境执法 监督正面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30

  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帮扶指导,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按照《关于落实生态环境执法“四种通知单三类清单”工作制度的通知(试行)》(新开环安监〔2021〕02号),现将第一批纳入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正面清单的15家企业公布如下。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除群众举报、“双随机”推送、专项检查任务之外,采取非现场免打扰监管模式,利用用电量、VOCs、水污染源、高清视频等自动监控技术进行非现场监管;优先帮助正面清单内企业申请管控豁免、资金扶持。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并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单位: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

  监督电话:0373-3539941

  附件:高新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正面清单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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