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18
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 新乡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局、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办﹝2021﹞65号)文件规定,“两类人员”参加培训机构集中培训(包括实习)的,可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具体情况如下:关堤乡刘庄村荆菊枝培训生活补贴:13天×30元=390元,关堤乡刘庄村刘开印培训生活补贴:12天×30元=360元。合计750元。
现对上述资金进行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5日内(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2日)向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电话反映。
举报电话:0373-3536355、3539935
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