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0-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保护科。
电话和传真:0373-3539994
通讯地址: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火炬园一楼8号房间)(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天冠电子有限公司 | 年产十亿只锂电池防爆盖帽及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 新乡市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新乡高新技术开发区)午阳东路999号工业园B区 | 河南睿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年产十亿只锂电池防爆盖帽及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 1、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2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胶水包装容器)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设备采用距离衰减、厂房隔音等措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