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暂行)》(豫科﹝2021﹞116号)及《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暂行)》(豫科﹝2021﹞117号)(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优化我省技术创新中心布局,提升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领域
2021年将重点围绕量子信息、关键基础件、电力装备、超硬材料、尼龙新材料、小麦、动物疫病防控、肉牛、地下安全检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体外检测等领域建设符合产业升级和发展需求的省技术创新中心。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不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1. 申报建设领域符合2021年度建设布局要求;
2. 牵头单位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牵头单位在申报建设领域建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创新平台;
4. 牵头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需符合《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有关规定。
1. 牵头申报单位拥有一定数量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获得发明专利或PCT专利数量位于省内同行业前列,建立起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
2. 拟组建省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不少于3人;
3. 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是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经费不低于40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 《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
2. 《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2)
三、申报流程
1. 网上注册。牵头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2. 填报提交。牵头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关闭。
3. 纸质材料报送。登录系统生成申报材料PDF文档,打印并书籍式装订(一式6份),由牵头单位报送至区科学技术局审核盖章。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
联系方式:0373-3539907 孙晓琳
新乡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