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8-15
根据《新乡市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见附件1),并就线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符合《新乡市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面试资格审查形式及时间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结合疫情防控的要求,此次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考生于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18:00前,将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18时0分,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邮件按“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的格式命名。
三、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均须提供相关原件的清晰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扫描件按照以下清单顺序编号和命名,所有材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文件(.zip)。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2):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全套各页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
4、学位证
5、就业报到证(或全套各页的就业协议书)
6、教师资格证
7、岗位要求的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
8、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新乡市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3年。)
11、《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四、面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报考岗位要求向指定邮箱发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未发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一律视作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2、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
3、考生提供的证件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且与网上报考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4、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将面试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考生发件邮箱地址回传至考生,考生须及时查收。
5、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8月19日8:00 -8月20日18:00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网上报名考试”系统自行打印《新乡市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单》,以备面试、体检时使用。
6、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参加面试考生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觉勿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以免影响正常面试。
7、没有及时打印报名表的考生,请于2021年8月16日8:00至8月19日18:00期间,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 “网上报名考试”系统自行打印表格。
特殊情况由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务咨询电话:0373-2628382、0373-3539496
监督电话:0373-2826111、0373-2826105
附件:
1、卫滨区(高新区) 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卫滨区(高新区) 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线上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投递邮箱一览表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符合《新乡市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面试资格审查形式及时间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结合疫情防控的要求,此次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考生于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18:00前,将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18时0分,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邮件按“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的格式命名。
三、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均须提供相关原件的清晰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扫描件按照以下清单顺序编号和命名,所有材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文件(.zip)。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2):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全套各页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
4、学位证
5、就业报到证(或全套各页的就业协议书)
6、教师资格证
7、岗位要求的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
8、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新乡市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3年。)
11、《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四、面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报考岗位要求向指定邮箱发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未发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一律视作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2、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
3、考生提供的证件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且与网上报考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4、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将面试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考生发件邮箱地址回传至考生,考生须及时查收。
5、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8月19日8:00 -8月20日18:00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网上报名考试”系统自行打印《新乡市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单》,以备面试、体检时使用。
6、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参加面试考生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觉勿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以免影响正常面试。
7、没有及时打印报名表的考生,请于2021年8月16日8:00至8月19日18:00期间,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 “网上报名考试”系统自行打印表格。
特殊情况由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务咨询电话:0373-2628382、0373-3539496
监督电话:0373-2826111、0373-2826105
附件:
1、卫滨区(高新区) 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卫滨区(高新区) 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线上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投递邮箱一览表
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5日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