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新乡高新区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举措(试行)》(新开〔2019〕55号)要求,大力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建设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为高企培育工作打好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库目的

  建设完善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是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旨在通过强化高新技术企业源头培育,重点围绕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比例等条件,筛选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进行重点培育。

  二、入库要求

  (一)企业在高新区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主营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三)企业在近2至3年内有望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形成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设立研究开发费用辅助账;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较好的成长性;(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优先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

  三、其他事项

  (一)凡申请2021年度高新技术后备入库企业必须参与当年高企认定工作,对当年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按照高新区相关政策给予相应奖励。

  (二)请各企业认真填写《高新区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请书》、《高新区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备案汇总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至高新区科学技术局,汇总表电子版(word)发送至工作邮箱。

  (三)高新技术后备企业采取常年申报、定期审核的方式,高新区科学技术局集中受理驻区企业申报材料,其中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5日(星期五),第二批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第三批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

  联 系 人:张 昊 孙晓琳

  联系电话:0373-3539907

  工作邮箱:kfqkjk@163.com

  报送地址:高新区火炬园研发楼4楼科学技术局407室

  附件打包到一起了,下载一次即可:

  1.高新区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请书

  2.高新区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备案汇总表

  3.承诺书

  4.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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