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08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办〔2020〕17号)文件精神,积极落实企业稳岗扩岗政策,加大稳就业、保就业力度,创新工作,降低门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现将“以工代训”公示如下:
新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月、6月、7月、8月以工代训补贴。5月1808人、6月1808人、7月1789人、8月1781人,5月补贴金额1808人×200元=361600元,6月补贴金额1808人×200元=361600元,7月补贴金额1789人×200元=357800元,8月补贴金额1781人×200元=356200元,共计1437200元。(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5月.xlsx
6月.xlsx
7月.xlsx
8月.xlsx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