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9-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保护科。
电话和传真:0373-3539994
通讯地址:新乡市开元路与成祥路交叉口开发区办事处院内综合监管和执法局环境保护科(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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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新贝尔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5000万平方米热转印技术改造项目 |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新乡高新技术开发区)新一街与午阳路交叉口西南角 | 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年产5000万平方米热转印技术改造项目 |
1、废气:本项目混合上料工序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热混料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沸石转轮+深冷回收”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废树脂、废原料桶、废包装物、废擦机布、废涂料、实验室废液、废矿物油)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设备采用消声、隔音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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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擎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膜电极生产项目 |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新乡高新技术开发区)氢能产业园第14、15栋 | 新乡市鸿源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建设膜电极生产项目 |
1、废气:本项目氯化氢气体、NO2和CO2引入喷淋塔用碱吸收去除;CO经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直接排放;MEA封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UV光氧催化+活性炭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浆料制备、涂覆/干燥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4、噪声:本项目设备采用基础减振、车间封闭、隔声门窗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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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滤清器有限公司 | 车用滤清器制造改建项目 |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新乡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杨村1号 | 新乡市鸿源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膜电极生产项目 |
1、废气:本项目注胶、发泡、塑料热焊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切割、焊接工序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员工,不增加废水排放。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胶桶)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设备采用基础减振、车间封闭隔声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