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高新区公租房申请分配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5

  为了有效解决高新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新就业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2020年高新区部分公租房面向社会分配。根据《新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2015]30号)文件规定,坚持以“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宗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范围对象:高新区辖区内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企事业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新乡市市区范围内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群众(在计算人均住房面积时,只计算申请人在新乡市区内的住房)。

  二、租金标准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文件,结合《新乡市2019年度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指导价》,租金标准为:每套每月500元。

  中央空调费用:(以合同约定使用情况为准:夏季三个月:7元/m²/月;冬季三个月:8元/m²/月)

  物业管理费用(含电梯使用费):1.1元/月/m²

  2、承租人自行承担水、电、气、供热、通讯、电视、电梯、物业等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公共住房申请需准备资料

  1、公租房个人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3、已婚者准备结婚证复印件,单身者需手写单身证明;

  4、承诺书(承诺在新乡市各区内没有申请其他公租房);

  5、不动产交易中心开具的无房产证明(包括夫妻、未满18周岁的子女)。

  四、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公租房产权单位提出申请---公租房产权单位受理、初审----报主管部门进行核查(5个工作日)---核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备案---将公示结果书面通知公租房产权单位进行分配----申请人与公租房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入住。

  五、申请时间、地点

  1、申请时间:2020年9月25日-9月30日

  2、申请地点:南马庄社区居委会

  3、 联系人:王奎强 电话:13569830571

  联系人:李巧利 电话:15738658298

  南马庄社区居委会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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