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豫科〔2019〕35号)、《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豫科〔2019〕137号)、《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豫科〔2020〕101号)相关规定,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科金〔2020〕3号)要求,新乡高新区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相关孵化载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省众创空间的单位,请分别按照附件2、3、4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复)印,书籍式装订,一式3份(封面加盖公章)。电子版光盘要求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作为,在“为在孵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减免租金和物业费、服务费,帮助企业解决因疫情影响导致的办公运营与生产困难,促进在孵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的申报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当年只能申报一类孵化载体。2018年以前认定的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组建),请重新申报认定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今后一律不再列入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序列管理,不得悬挂“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组建)”标牌,不得以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名义开展活动。

  (二)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要求,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失信单位名单。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24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刘孟霞 3539907

  电子邮箱:kfqkjk@163.com

  报送地址:高新区科学技术局(新飞大道南1789号高新区火炬园研发楼4楼407房间)

  附件(附件在一块,下载一次即可):

  1. 相关孵化载体申报条件

  2. 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

  3. 省众创空间申报材料

  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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