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7-01
新开〔2020〕53号
各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驻区各单位:
为推动高新区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传播伦理理念、开展重大医学伦理问题研究等工作,满足新形势下卫生健康工作和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对医学伦理管理的要求,根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决定组建新乡高新区区域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乡高新区区域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成员9名。
主任委员:李海潮 新乡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委员:王天云 新乡医学院科技处处长、基础医学院教授
成 员:何广杰 新乡医学院法医学院有机化学专业教授
张红星 新乡医学院心理学院临床心理学专业教授
张晨光 新乡医学院检验学院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教授
贾岩龙 新乡医学院药学院肿瘤与生物工程和肿瘤药理学专业教授
周晨妍 新乡医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微生物酶工程与发酵工程专业教授
郭冬梅 新乡医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学专业副教授
任 武 新乡医学院医学工程学院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讲师
段鹏超 新乡医学院医学人文学院法学专业讲师
张义珍 新乡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疾控中心主任、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硕士
新乡高新区区域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中重大伦理问题进行研究,指导和督促辖区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工作,并共同检查和评估机构伦理委员会工作,承担伦理培训、咨询、指导等工作。
新乡高新区区域医学伦理联络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 任:荆会云 新乡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副主任:陈红强 新乡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赵 勇 新乡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新乡高新区区域医学伦理联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负责涉及医学伦理项目审查的对接工作。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