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新乡市农业新技术示范与推广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乡市农业新技术 示范与推广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新乡市农业新技术示范与推广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17号)文件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新乡市农业新技术示范与推广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高等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等。

  二、支持领域

  1.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农作物、畜禽、水产、食用菌、果蔬等良种的繁殖、改良、种植、养殖的成果与技术;

  2.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收获、加工、保鲜、贮藏、包装等的成果与技术;

  3.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减少农业生产投入品面源污染等的成果与技术;

  4.提升现代农业装备和机械化水平等的成果与技术;

  5.其它需要转化与推广的重大成果与技术。

  三、项目要求

  (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要与当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通过农业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引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保障。

  (二)体现产业区位优势。按照合理区域布局要求,确定开展技术示范的主导或特色产业。通过农业新技术的示范推广,进一步提升县域主导或特色产业创新能力和水平,提高基层科技工作的显示度。

  (三)形成一定示范规模。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生产设施、生态环境和技术推广应用条件要有明显改善,并开展一系列技术示范活动,形成一定的示范规模,达到良好示范效果,市场认可度高。

  1.形成自身技术力量。通过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支撑、引领农业产业发展。拥有一批专门从事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的技术人员,且具备中级以上农业技术资格的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2.开展综合科技服务。项目申请单位及合作单位,深入农村或生产一线,围绕项目示范开展一系列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示范观摩等科技服务活动。

  3.达到一定示范规模。通过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农业新技术示范活动,达到一定示范规模和良好的示范效果,为该技术进一步大规模推广应用奠定基础。其中:

  (1)农业新品种类:重点支持通过开展农业新品种及其增产增效技术集成示范,发挥配套技术对农业新品种生产的支撑作用,推进新乡市生物育种专项工作实施,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

  粮食作物:百亩以上集中连片种植示范点不少于3个。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配套新技术示范面积不少于1000亩;花生参照主要农作物有关要求。

  经济作物:30亩(设施类10亩)以上集中连片种植示范点不少于1个。食用菌配套新技术示范点投料量不少于100吨;果树配套新技术示范面积不少于100亩;露地蔬菜、瓜果、苗木配套新技术示范面积不少于50亩,设施蔬菜、瓜果、鲜切花配套新技术示范面积不少于10亩。

  畜禽、水产:集中规范养殖示范点不少于1个。畜禽配套新技术每个示范点应达到以下养殖规模,生猪出栏200头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肉牛出栏50头以上,羊出栏50只以上,蛋鸡存栏1000只以上,肉鸡出栏5000只以上;水产配套新技术每个示范点应达到10亩以上养殖规模。

  (2)农业新产品应用技术类:重点支持兽药、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机械、仪器等农用物资、装备的应用技术。

  (3)农业生产技术类:重点支持农业节本增效、林业生态、耕地质量提升及安全利用、食品农副食品加工与质量控制等技术。

  农业新产品应用技术和农业生产技术类应取得了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示范规模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项目取得直接经济效益达到100万元以上;项目示范面积达到500亩。

  (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科技推广团队开展协同合作,进一步开展现代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与推广,要有较为科学、具体、可行的技术推广方案。

  四、支持条件

  1.所申报项目须符合《新乡市农业新技术示范与推广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17号)第九条有关规定。

  2.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与受援单位助力脱贫攻坚联合申请的项目;优先支持新乡市生物育种专项重点企事业单位申请的项目;优先支持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的建设主体或入驻企业申请的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有权属纠纷的技术成果不得申报;由多个品种、技术打捆组装的项目不得申报;新成立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已获得过科技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主要包括《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两部分。

  (一)《新乡市农业新技术示范与推广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事业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行业准入相关证件。

  2.上年度全年财务会计报表及项目实施相关票据(复印件)。

  3.法定机构出具的品种、技术等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技术成果:鉴定、认定、登记、发布的农业科技成果、先进适用技术等证明;

  品种:审定证书、产权证明,或同等效力的证明;

  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生产批文、注册证书;

  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生产登记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

  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生产登记证;

  机械类: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仪器类: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版权证明等。

  4.引进技术合作协议、转让(许可)协议等知识产权证明,做到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

  5.土地流转、托管、租赁、合作等相关土地使用证明。

  6.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示范观摩等科技服务记录以及3名以上中级职称专(兼)职人员职称证明。

  7.示范推广地点标记图、规模、应用证明等材料。

  六、申报要求

  请于6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word文档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文件名为“技术名称+申报材料”)及汇总表(word文档和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统一发送至科技科邮箱,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科 苗圃

  联系电话:3539907

  电子邮箱:kfqkjk@163.com

  附件:

  1.新乡市农业新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申请书

  2.汇总表

  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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