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高新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线上注册填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注册机构确认后,网上在线填报申报书,逐一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并及时提交。

  (三)提交初审材料。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企业将申报材料扫描后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一式三份)寄送至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四)提交申报材料。通过新乡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部门初审的企业,将正式版本申报材料扫描后,电子版按要求刻录成光盘(一式二份)邮寄至高新区科学技术局,由区科技局汇总邮寄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同时将申报附件(附件1:附2、附5、附6,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kfqkjk@163.com。待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后,另行通知报送纸质材料。

  邮寄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1789号高新区火炬园综合研发楼四楼407室。

  二、注意事项

  (一)新乡高新区高企申报材料常态化受理,受理时间分为三个节点,第一时间节点为5月29日(周五),第二时间节点为7月24日(周五),第三时间节点为9月18日(周五)。在每个时间节点后上报的材料正常受理审核,但随后续节点参与高企认定工作。

  (二)为提高效率,各申报单位要提前准备好科技人员名单及相关凭证,研发费用辅助账目及相关凭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证明等材料备查。

  三、联系方式

  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张 昊 孙晓琳 3539907

  高新区财政局 宋 琦 3539823

  高新区税务局 郭 静 贾婧铱 3520059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模板

  高新区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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