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09
依据新乡市郊区人民法院《裁定书》(2000)郊执字第369、370、371号,裁定位于新乡市开发区3#街坊的土地2164平方米及土地上的锅炉房、锅炉、供暖管道等供暖设备交开发区管委会抵偿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
2000年至今,锅炉房、锅炉2台、供暖管道等设备早已无法正常使用。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于2020年3月31日发布竞价公告,2020年4月7日竞价交易,本次交易参与竞价共5家,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人:赵万林
成交价:(大小写):贰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 ¥:28888元
公示时间: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0日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新乡高新区纪委 3539805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