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7-31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新乡高新区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7月26日
新乡高新区市容环境卫生
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强化城市管理效果,以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经区党委、管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为契机,以创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的城市环境为目标,以破解城管难题、补齐管理短板、提升管理水平为着眼点,集中力量解决占道(店外)经营、清扫保洁、公共设施管理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坚持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与提升市民文明素质齐抓并重、相互促进,为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创造良好环境,为迎接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暗访考核奠定良好基础
二、活动时间
此次整治活动从7月20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排查。(7月20日—7月25日)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广泛动员,强化宣传,明确分工,全面排查问题。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7月26日—9月10日)
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完成时限和整治标准,集中主要力量,采取强力措施,全面彻底整治。
第三阶段:验收讲评。(9月11日—9月20日)
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对各单位整治活动分组排名,总结讲评。
三、组织领导
成立高新区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学胜 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齐振田 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国建 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文良 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刘玉平 区公安分局局长
姚 雷 区工商分局局长
成 员:祁增伟 区城管局局长
张立鹏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徐善胜 区交通城建局局长
贾永康 区规划管理局局长
桑佩梅 振中街办事处主任
张孟千 关堤乡乡长
张洪亮 区督查室主任
李振龙 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马自强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城管局,祁增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内容、标准及责任分工
重点整治以下9个方面问题:
(一)部分区域清扫保洁标准不高、环境卫生差问题。
1、出入市口、背街小巷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城管局
责任领导:齐振田
责 任 人:祁增伟
2、广场游园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规划局
责任领导:齐振田
责 任 人:贾永康
3、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关堤乡
责任领导:李国建
责 任 人:张孟千
4、居民庭院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办事处
责任领导:赵文良
责 任 人:桑佩梅
5、医院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事业局
责任领导:赵文良
责 任 人:张立鹏
要求垃圾容器配备齐全、完好耐用;清扫保洁及时彻底,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运,无卫生死角、垃圾积存、污水漫溢现象。主次干道绿化带、行道树上无漂浮物。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着力解决沿街门店晚上乱倒垃圾问题。
(二)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1、主次干道、广场游园、河渠沿岸等部位多发性占道经营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
责任单位:交巡警大队
责任领导:刘玉平
责 任 人:李振龙
2、背街小巷占道经营问题。
责任单位:城管局
责任领导:齐振田
责 任 人:祁增伟
要求从严治理沿街商户外经营(作业)、流动商贩占道摆摊设点、自发性早(夜)市、炭火烧烤等违规经营行为。除经审批集中设置且规范经营的临时摊贩区、瓜果摊点、早(夜)市和烧烤大院外,其他区域无私设摊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沿街门店店容店貌整洁规范,机动车按车位规范停放,非机动车摆放整齐。
(三)公共设施管理。
1、各类公共设施缺失损坏、外观残破、维修更新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责任单位:城建局 城管局
责任领导:齐振田
责 任 人:徐善胜 祁增伟
2、路面、墙体立面、公共设施表面清理。
责任单位:城管局
责任领导:齐振田
责 任 人:祁增伟要求配齐各类公共设施、管理规范、安全牢固、外观完好、功能正常、检修及时,路面、墙体立面、公共设施表面无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现象。
(四)园林绿化管理。
重点解决园林和绿化带内缺株死株、黄土裸露、修剪不及时、养护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单位:规划局
责任领导:齐振田
责 任 人:贾永康
要实现绿化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无明显缺株死株,无黄土裸露、杂草丛生、树枝过低影响通行,无绿化带路沿石残缺破损,无浇灌漫溢等现象。
(五)市场和公厕(含移动环保公厕)管理。
1、市场摊位布局零乱、物品摆放混乱、卫生秩序脏乱等问题。
(1)万聚兴市场、南马庄市场
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责任领导:姚 雷
责 任 人:马自强
(2)新台市场
责任单位:办事处 关堤乡
责任领导:赵文良 李国建
责 任 人:桑佩梅 张孟千
2、公厕不按时开放、保洁不及时和无水、无电、设施损坏等问题。
责任单位:城管局
责任领导:齐振田
责 任 人:祁增伟
要求科学规划市场摊位、合理布局、划行归市,垃圾定点密闭存放,清扫保洁及时彻底,市场秩序整洁规范;公厕按时开放,设施完好,保洁到位,通风及时,无积存粪便、无杂物污迹、无蚊蝇滋扰、无明显异味。
(六)户外广告和临时户外宣传活动管理。
重点解决户外广告及门头招牌违规设置、规格不一、内容低俗、画面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临时户外宣传活动未经审批、擅自延长时间、改变地点、增加内容以及沿街散发宣传页、小广告等问题。
责任单位:城管局
责任领导:齐振田
责 任 人:祁增伟
要求科学规划户外广告及门头招牌、合理布局、规格统一、安全牢固、外观完好、内容高雅;临时户外宣传活动按照行政许可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实施,确保安全有序、整洁规范;无违规散发宣传页、小广告现象
(七)工地和渣土运输管理。
1、工地及临时施工现场管理不严、设施不全、垃圾积存等问题。
责任单位:城建局
责任领导:齐振田
责 任 人:徐善胜
2、施工和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撒等问题。
责任单位:城管局 交巡警大队
责任领导:齐振田 刘玉平
责 任 人:祁增伟 李振龙
要求拆迁、建筑工地管理严格,按要求设置封闭式围墙(挡),出入口进行硬化,设置启用车辆冲洗设施,渣土运输车辆加盖密闭,无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撒问题;工地围墙和建筑主体无私设广告条幅;临时施工现场封闭施工,物料摆放整齐,施工人员统一服装,施工后及时回复原貌
(八)河渠管理。
1、河道及沿岸卫生脏乱、水面漂浮物等问题。
责任单位:城管局
责任领导:齐振田
责 任 人:祁增伟
2、景观破损、绿化带缺株死株等问题。
责任单位:规划局
责任领导:齐振田
责 任 人:贾永康
要实现河渠水质良好,无违规排污现象,河道及沿岸卫生整洁,水面无漂浮垃圾,绿化及河渠景观设施完好。
(九)废品收购站点管理。
重点解决市区及城中村内违规设置废品收购站点,站点内卫生秩序脏乱,焚烧废弃物,存在噪音和空气污染等问题。
1、建成区内站点。
责任单位:城管局
责任领导:齐振田
责 任 人:祁增伟
2、五个城中村站点。
责任单位:关堤乡
责任领导:李国建
责 任 人:张孟千
要实现环线内无违规废品收购站点,环线外废品收购站点管理规范、卫生整洁,无焚烧塑料制品、粉碎玻璃器皿等空气、噪音污染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针对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及整治标准制订工作方案,将整治任务层层分解,实行路段包干、划片到人,把每一处、每一项内容都明确到具体人,做到有方案、有目标、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为使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有效,不走过场,各有关单位务必做到:一是组织保障到位,配齐配强集中整治力量,确保整治人员到位。二是整治任务及要求,明确到位。三是要严格标准,注重质量,确保整治效果到位。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