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拟取消新乡市高新区恒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10-22

  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退出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新乡市高新区恒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因多年未参加行业年审,经研究,拟报请新乡市金融工作局取消新乡市高新区恒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现予以公示。试点资格取消后,不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业务,但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继续承担原有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如对上述退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举报。

  公示期:10月23日—10月31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3-3539871

  新乡高新区服务业促进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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