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0-22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文件的规定,经新乡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审核,各中小学教师共62人符合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专设职数申报条件,其中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29人,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30人,申报农村大龄考核认定的教师3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监督电话:社会事务局 0373-3539950
人力资源部 0373-3539813
新乡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部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