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8-14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达我区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17.34万元,其中中央309.77万元、省级103.06万元、市级41.67万元、区级配套62.84万元,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等。现对上述资金进行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日内向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电话反映(举报电话:0373-3539944)。
附件: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新财预〔2018〕484号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