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8-14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前下达我区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25.48万元,其中中央247.14万元、省级92.2万元、市级29万元、区级配套57.14万元,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等。现对上述资金进行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日内向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电话反映(举报电:0373-3539944)。
附件: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新财预〔2017〕471号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