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8-12
2018年春季收到上级资金16.95万元,涉及两个项目,分别是义务教育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资金16.3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0.65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义务教育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
1.实施地点
新乡高新区区属有寄宿生的中小学
2.建设内容
义务教育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
3.建设期限 一次性补助2018年春季义务教育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
4.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施工单位:新乡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局长:宋丽萍
二、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1.实施地点
新乡高新区区属各中小学
2.建设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3.建设期限 一次性补助2018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4.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施工单位:新乡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局长:宋丽萍
监督电话:0373-3539950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