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9年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答疑

发布日期:2019-08-09

  问:2019年招生对象指的是哪类群体?

  答: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问:孩子2013年9月1日出生能否上小学?

  答:不能。即便去学校就读,也注册不了学籍。

  问:“房户一致”指的是什么?

  答:以下两种情况均属“房户一致”。一是适龄儿童、少年和监护人户籍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相一致;二是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监护人在城区内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以祖父母(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入学区域。

  问:“非房户一致”指的是什么?

  答:学生和监护人在本学区有合法固定房产居住,但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或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学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问:统筹生和学区生有什么区别?

  答:学校学位优先确保学区生入学。统筹生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和学位剩余情况,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问:在市区有房产,户口也在市区,但和房产不一致,可以按学区生入学吗?

  答:人户不一致只能按统筹生入学。建议您将户口迁至房产所在地,即可享受学区生入学政策。

  问:孩子2011年8月31日出生,必须上一年级吗?可否暂缓一年呢?

  答:您的孩子是同龄孩子中最小的,可以根据孩子的情况选择晚入学一年,孩子身心发展更加成熟,有利于在小学学习中获得优势。

  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监护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有时间限制吗?

  答: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能够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即可。

  问:户口迁到新乡市区的时间有限制吗?

  答:没有时间限制,在报名前完成户口迁移即可。

  问:同一套房产可以认定几个孩子的学区,有数量限制吗?

  答:只要是房主的子女并符合学区生条件即可认定,没有数量限制。

  问:适龄学生入学如何报名?

  答:1.公办小学:持材料到所属学区各校报名。2.民办学校:要求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

  问:适龄学生入学报名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公办小学:监护人和学生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具体以各片区学校门口张贴的招生通知为准)

  问:“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需提供哪些材料,如何入学?

  答:因城区改造、社区规划等,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凭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新安置住房确定入学区域。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问:“优惠对象子女”需提供哪些材料,如何入学?

  答:现役军人(含武警)、退伍军人(三年内)、残疾军人、烈士子女需提供身份证明相关证件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等出具的证明;捐资助学先进个人的子女需提供县政府表彰文件,以上人员可按监护人的工作地或居住地确定入学区域。公安烈士、英模、因公牺牲、伤残、立功人员等公安民警子女,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和初中就读。引进人才随迁子女需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据相关政策按其就学意愿确定入学区域。孤儿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其监护人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其它优惠对象应持户籍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上述学生可简化其它相关材料到社会事务局报名。

  问: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需提供哪些材料,如何入学?

  答:进城务工人员指非我市区户籍人员并在城区居住,其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直接到指定学校报名。(1)户籍凭证:公安户口本(监护人及学生须在同一户籍)、监护人身份证;(2)居住凭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卡式)和住房凭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3)务工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新乡市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4)外出就读证明:原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5)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表。

  问:非住宅性质的房产、未交付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能够作为认定学区的依据吗?

  答:原则上均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问:招生大致程序是什么?

  答:监护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校进行报名。各招生学校接收材料后,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时间安排,分批进行审核录取,需要调查落实的同步进行予以确认,对需要补充材料的由招生学校及时通知监护人,必须在每批次规定时间内,向监护人反馈录取结果,同时在招生学校大门口,公开录取结果,经招生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问: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是什么?

  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以面向全区招生,但不得超过规定班额,严禁采取考试方式录取。

  问:进城务工及随迁子女类统筹生“指定学校”指的是哪些学校?

  答:东台头小学、和兴小学。

  问:监护人提供材料不属实,会造成何种结果?

  为确保公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将到房管局和派出所统一对房产和户籍信息进行核查。若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有可能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问:招生时间如何安排?

  答:各学校从8月9日开始,利用在校门口张贴招生方案等多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宣讲招生政策和实施的具体办法。8月15日-8月17日,小学招生报名;8月18日-20日,小学组织入户家访;8月21—24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复查,并对统筹生进行分配,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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