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6-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高新区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线上注册填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注册机构确认后,网上在线填报申报书,逐一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并及时提交。
(三)线下提交初审材料。初审材料分技术部分(序号1-12部分)和财务部分(序号1、2,13-15部分),企业将初审材料中技术部分和财务部分分开简装一式三份送至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二、注意事项
(一)新乡高新区高企申报材料常态化受理,受理时间分为三个节点,第一时间节点为7月8日(周一),第二时间节点为9月上旬,第三时间节点为10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在每个时间节点后上报的材料正常受理审核,但随后续节点参与高企认定工作。
(二)为提高效率,各申报单位要提前准备好科技人员名单及相关凭证,研发费用辅助账目及相关凭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证明等材料备查。
三、联系方式
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张 昊 孙晓琳 3539907
高新区财政局 张子豪 3539823
高新区税务局 傅 华 贾婧铱 3520059
四、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新乡高新区火炬园4楼科学技术局407室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http://kjt.henan.gov.cn/2019/06/14/1560478288886.html)
高新区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