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19年6月0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保科。公示期为2019年6月04日-2019年6月08日。

  单位名称: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联系电话:0373-3539994

  通讯地址:新乡市开元路与成祥路交叉口开发区办事处院内(邮编453000)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欧新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新乡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新中大道与德源路交叉口东南角 河南欧新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投资60000万元,总占地134254.14平方米,在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新中大道与德源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年产50000套空气压缩机与氢气循环泵、3500套热泵机组项目。
一、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贾屯污水处理厂。所排废水能满足贾屯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标准。
二、废气:1、本项目焊接工序、打磨工序、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焊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除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3、喷漆、烘干废气建设专门的密闭喷漆房,废气经1套纤维棉过滤+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由15米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要求。4、餐厅废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排放浓度能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的要求。
三、噪声:本项目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措施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各敏感点处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出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2 年产100万米电缆桥架及五金橡塑配件、低压电器设备及模具配件项目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新二街翔川油墨厂院内 河南省山河电气有限公司 新乡市鸿源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100万元租赁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新二街翔川油墨厂车间建设年产100万米电缆桥架及五金橡塑配件、低压电器设备及模具配件项目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贾屯污水处理厂。所排废水能满足贾屯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标准。
2、废气: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挤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要求。
3、噪声:本项目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措施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产生的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出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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