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0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新乡市恒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原新乡市开发区市政维护服务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薄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6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新区火炬园综合楼3楼305室

  联系方式:0373-3539931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开发区7号街坊 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更正为办公用地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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