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19年5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保科。公示期为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3日。

  单位名称: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联系电话:0373-3539994

  通讯地址:新乡市开元路与成祥路交叉口开发区办事处院内(邮编453000)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减速机35台,升降机12台及纺织相关设备项目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新原路与静泉路交叉口西南角6号 新乡市科茂晟泰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新乡市鸿源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1000万元在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新原路与静泉路交叉口西南角6号建设年产减速机35台,升降机12台及纺织相关设备项目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贾屯污水处理厂。所排废水能满足贾屯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标准。
2、废气: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切割工序产生的烟尘经吸风管+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措施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产生的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出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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