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拟同意新乡市高新区博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同城跨区开展业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4-29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政金〔2016〕13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7〕30号文件精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与监管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7〕14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局对新乡市高新区博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经审核拟同意其同城跨区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但不得跨县(市)。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金融科。公示期为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7日。

  联系人:赵 芳

  联系电话:0373-3539871

  通讯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1789号火炬园综合楼409室

  新乡高新区服务业促进局(金融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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