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3-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对我市获得2018年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奖励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开展对我区获得2018年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奖励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2018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
2.2018年度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单位。
二、有关要求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应提供单位或个人获奖证书扫描件。
2.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完成单位应提供单位获奖证书扫描件。
3.上述单位和人员务必于2019年3月22日前将获奖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高新区科技局科技科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苗圃
联系电话:3539807
电子邮箱:kfqkjk@163.com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申报河南省专利奖评奖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