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2-28
2019年02月27日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德源路加油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高综监字〔 2019 〕07号
2019年02月27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德源路加油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投资2907.22万元在我区德源路与新原路交叉口东南角新建“德源路加油加气站项目”。该项目选址可行。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所排污水应满足新乡市贾屯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标准。
2、废气:本项目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对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进行收集,经油气回收装置回收后,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边界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2.0mg/m3)的要求。
3、噪声:本项目主要是潜油泵、加油机等设备噪声,经采取减振基础、消声、汽车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后,再进一步经距离衰减和绿化吸声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废要暂存临时堆场,经收集后出售;危险废物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风险:要采用双层油罐,且对罐区、加油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避免储油罐和输油管的泄露或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CNG储气瓶区要设置防火堤、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报警系统;油罐区做防渗处理,设立监测探头、防雷防静电设施,制定环境风险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将事故风险降到更底的程度。
6、项目投入运行三个月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综合监管和执法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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