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2-13
关于2019年2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保科。公示期为2019年2月11日-2019年2月15日。
单位名称: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联系电话:0373-3539994
通讯地址:新乡市开元路与成祥路交叉口开发区办事处院内(邮编453000)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回收废旧蓄电池50000吨项目 |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河南综合信兴物流园内 | 新乡市绿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租用现有仓库600平方米,投资100万元建设年回收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 | 1、废气:本项目产生少量的硫酸雾采用“集气+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能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的限值要求。硫酸雾最大浓度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要求。2、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排入贾屯污水处理厂。3、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4、固废:产生的废电解液、废拖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专用密闭防酸桶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5、风险: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物,在收集、暂存、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暂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