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40吨核苷系列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1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40吨核苷系列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环评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现将项目第二次公示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静泉西路现有工程厂区,项目投资4800万元,本次工程拟利用公司现有工程生产车间、配套设施。工程所需蒸汽、循环水站、冷冻站、污水处理站等均依托现有工程。本次工程建成后,现有工程产品腺苷、腺嘌呤将不再生产,改建产品规模为:阿昔洛韦240吨/年、2-(三甲胺基)-乙基吗啉磷酸酯(TMP)200吨/年、尿嘧啶100吨/年。本项目已在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018-410752-27-03-022616,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距离项目厂区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址北面约489m的绿都新城小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为:

  (1)废气:焚烧炉烟气、反应废气、分离废气、干燥废气、浓缩不凝气、发酵废气、粉碎废气、废菌渣烘干废气等,污染物主要有SO2、NOx、烟尘、颗粒物、甲苯、甲醇、二氯甲烷、乙腈、异味等。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浓缩污冷凝水、分离母液、废菌渣烘干冷凝水、碱洗废水蒸发脱盐污冷凝水、产品干燥冷凝水、真空泵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其他杂水包括循环水站排污、除盐水站排污等。项目废水依托现有厂区排污系统,污水分类收集,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新增清净下水一并经总排口外排,再排入贾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在此前提下项目外排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主要为蒸馏残液、废活性炭、浓缩液、干燥产生的废硫酸镁、污盐、污水处理站污泥、焚烧炉产生的飞灰和灰渣等。本项目各种固废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保措施要点

  针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1)废气:焚烧炉烟气经“水冷旋风除尘+碱喷淋急冷+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吸附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烟气经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1、表3限值要求;粉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工艺废气大多经预处理+RCO氧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发酵尾气经碱吸收+RCO氧化处理后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的排放建议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碱吸收+臭氧分解+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经管理+工程措施治理后,厂界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等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依托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现有污水站处理规模1000m3/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UHF厌氧+双A/O+化学除磷”,处理规模可满足厂区废水处理需求。项目污水处理站出水与项目新增的清净下水一并外排,废水总排口污染物浓度可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限值要求,并满足贾屯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要求。

  (3)固废:本项目干燥工序产生的废硫酸镁、焚烧炉产生的飞灰和灰渣等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密闭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发酵菌渣、蒸馏残液、浓缩液、污盐、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均进入厂区焚烧炉进行焚烧。项目固废不外排,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环境风险:本项目厂区内新增危险化学品储存未构成重大危险源,评价提出了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在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40吨核苷系列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工艺方案成熟可靠,本工程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征求公众意见采用环评二次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形式,环评二次公示期满后,我们将举行受项目影响近距离范围内的居民及各界代表参与的项目环境影响座谈会,希望各界公众积极参与。欲征求意见和建议部分如下:

  1、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拓新现有厂址进行建设,请给出理由;

  2、您认为该项目运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3、您对项目建设有何要求以及建议?

  如果您对该项目运营过程可能对您的生活造成的影响有更多的看法,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力解决周围群众关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环保问题。

  六、公众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您想详细了解项目及环评情况,请到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咨询,联系电话:0373-6351 898;联系人:王部长。亦可咨询评价单位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371-6771 2661,联系人:张工。时间期限为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20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具体形式有:发放调查表格;举行座谈会。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设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20日。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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