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新乡高新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拟补助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10-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试行)》(豫财科〔2017〕16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新乡高新区管委会科学技术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异议若涉及保密内容需事先说明。

  联系电话:0373-3539907

  监督电话:0373-3539937

  通讯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1789号高新区火炬园综合楼407室

  邮政编码: 453000

  联系邮箱:kfqkjk@163.com

  附件下载:新乡高新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拟补助名单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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