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9-04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40吨核苷系列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开展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新乡高新技术开发区)新乡市高新区静泉西路398号对现有厂区车间进行技术改造,现有工程产品腺苷、腺嘌呤因市场原因不再生产,本次建设年产540吨核苷系列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厂房、仓库、实验室及对现有工程动力设备及辅助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本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产品包括阿昔洛韦、胆碱磷酸脂、尿嘧啶等共计540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集聚区规划,已在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8-410752-27-03-022616)。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部长 联系电话:0373-6351882 电子邮箱:841363497@qq.com
通讯地址:新乡市高新区静泉西路398号
3、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0371-67712661
电子信箱:1808544903@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建设东路37号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调查区域内的环境现状和污染源情况,分析工程的主要污染因素,预测污染物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可靠性,针对工程中存在的生产事故和污染事故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分析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范围仅针对本项目受影响区域,主要调查相关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与建议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