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5-24
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豫集聚办〔2017〕11号)文件精神,根据《新乡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新集聚办﹝2018﹞1号)要求,在全区开展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将产业集聚区企业分成A、B、C三类。A类为优先发展类,指符合集聚区产业发展方向、资源利用效率高、质量效益好的企业;B类为鼓励提升类,指资源利用效率和质量相对较好、有待提升的企业;C类为倒逼转型类,指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需重点整治或淘汰的企业。
参与2017年度分类综合评价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共计60家,经测算评价结果为A类企业9家,B类企业45家,C类企业6家。现将A类、C类企业予以公示:
A类企业:
1.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河南省德耀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新乡市振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河南平和滤清器有限公司
5.新乡市恒润机电有限公司
6.新乡北方液压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7.新乡平原航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8.新乡平原航空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9.新乡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
C类企业:
1.新乡市雯德翔川油墨有限公司
2.河南金利尔奶业有限公司
3.河南恒升起重股份有限公司
4.新乡市华盛天龙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5.新乡市盛远机械有限公司
6.新乡市宝塔纺织有限公司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