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经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填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注册机构确认后进行申报书的网上在线填报。

  (三)提交初审材料。企业将初审材料一式三份(简装)送至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二、注意事项

  (一)新乡高新区高企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第一批次截止日期5月8日(周二),第二批次截止日期7月17日(周二),第三批次截止日期9月26日(周三)。

  在每批次报送截止日期后上报的材料正常受理审查,但随下一批次的高企认定。

  (二)各业务部门的审查顺序以受理申报材料顺序为准。

  (三)为提高效率,各申报单位要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备查:

  1、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2、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材料;

  3、企业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名单及相关凭证;

  4、近三年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等。

  三、联系方式

  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李轩召 张昊 3539907

  高新区财政局 衣国任 3539823

  高新区国税局 郭 静 18637377968

  高新区地税局 傅 华 3879058

  四、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新乡高新区火炬园4楼科学技术局428室

  附件下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高新区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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