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申领排污许可证公示

发布日期:2018-01-30

  新乡市新星丰华制膜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19日向高新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申领排污许可证,经审核,同意该公司向城市污水管网排放以下污染物:化学需氧量0.104吨/年,日最大排放量0.385公斤/天;氨氮0.036吨/年,日最大排放量0.13公斤/天。有效期:2018年02月03日至2021年02月02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2018年01月29日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