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8-04
各有关单位,各位科技工作者:
为规范新乡高新区项目管理专家库建设,有效地发挥高层次科技人才在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咨询、项目评估、创新创业等活动中的作用,提高项目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新乡高新区项目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新乡高新区科技统计局决定组织开展高层次科技专家集中征集工作。现就征集专家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要求和分类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1.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专家库专家的各项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家分类及入库条件。除符合第(一)条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技术专家
1.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专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2)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2.企业专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创新龙头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或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或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
(2)管理专家
1.担任高校、科研院所管理岗位职务超过5年;
2.担任社会团体负责人,或担任中层以上职务超过5年;
3.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4.创新型龙头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5.长期从事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
(3) 财务专家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8年以上;
2.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与医院等财务部门负责人。
(4)风投专家
1.熟悉科技、金融、财税、信贷等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金融、保险等领域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2.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专家优先入库条件
(1)免审入库
1.两院院士;
2.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获得者;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原科技部863、973和科技支撑三大科技主体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杰青项目负责人,重大工程项目首席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
4.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级各类领军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
5.已在市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建设的专家库中成功备案的专家。
(2)优先入库
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院长、总工程师或技术总监,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创新平台负责人。
二、材料要求
申请者须填写《新乡高新区项目管理专家库申请登记表》和《新乡高新区项目管理专家库申请登记汇总表》(见附件),提供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新乡高新区项目管理专家库申请登记表》、《新乡高新区项目管理专家库申请登记汇总表》中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应按照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中国家规定的学科分类进行填写;“研究方向”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中三级学科。
三、报送要求
征集工作常年受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通过所在单位或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报送至新乡高新区火炬园4楼科技统计局428房间。
联系人:侯世鑫 张 昊
电 话:3539907
附件下载:
新乡高新区科技统计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