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4

    创业中心、火炬园、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根据《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科〔2017〕11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集中发布的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包括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科技惠民、软科学研究、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开放合作、产学研合作)等。

      省重大科技专项、省创新体系建设专项(中原学者、科技创新人才、优秀院士工作站、优秀创新型科技团队)、省基础前沿研究专项等申报指南另行发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

      (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省科技计划项目(含后补助项目),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四)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申报的项目需经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申报。

      三、组织方式

      (一)创业中心、火炬园内项目由创业中心、火炬园汇总后统一推荐。

      (二)其他单位直接通过科技统计局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至高新区科技统计局,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装订后报送高新区科技统计局审核盖章。预申报书格式在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二)预算申报。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的,应按要求报送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不需报送纸质材料,通过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平台(http://app.hnkjt.gov.cn/)网上申报。网上填报预算时,应在所申报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范围内填报,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必须根据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分年度项目预算。

      (三)系统填报时间。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1日。

      五、材料报送及咨询

      (一)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报送高新区科技统计局,材料分领域报送各业务主管科室。

      1.受理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2.受理地点:新乡高新区火炬园办公楼428室。

      (二)联系方式:

      1.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3539807 王志刚、苗圃

      2.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3539907 侯世鑫、李轩召

       

     

      附件下载:

      1.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申报指南

      2.河南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申报指南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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