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7-21
为了有效解决我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新就业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2017年我区共有1200套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社会分配。根据《新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2015]30号),坚持以“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宗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范围对象: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我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新乡市市区范围内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群众(在计算人均住房面积时,只计算申请人在新乡市区内的住房)。
二、分配房源:
本年度分配的公租房是南马庄公租房项目,位于新乡高新区道清路与新一街交叉口西南角,共1200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1号楼190套;2号楼190套;3号楼136套;4号楼164套;5号楼260套;6号楼260套,户型面积为57-59平方米之间,户型为一室一卫公寓式(164套)和一室一厅(720套)、二室一厅(316套)单元式三种。
三、租金标准: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和《新乡市2017年度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指导价》要求,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套500元。
2、承租人自行承担水、电、气、供热、通讯、电视、电梯、物业等费用。
四、申请及需提交材料:
(一)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申请地点:南马庄公租房项目现场办公室,联系电话:7031828。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到南马庄社区居委会提出租赁申请,居委会核查无误后,将申请名单汇总。
2、居委会汇总后,将全部资料上报关堤乡政府复审,确认后盖章,将申请材料报至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区房管局负责对申请人的住房信息进行核查(5个工作日),并将审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4、公示后无异议的,确认审核结果并书面通知南马庄社区居委会;不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南马庄社区居委会、由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提交材料:
1、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新乡市市区范围房产信息证明;
5、外来务工人员申请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以及区内企事业单位就业证明。
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为一式两份,涉及各类证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并签字确认。
五、分配选房
在申请核准后,根据新政办[2015]30号文规定,依照先登记先得的原则,按申请人登记的时间确定轮候顺序,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南马庄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申请人依轮候顺序选择房源,现场由关堤乡政府监督并进行全程公证,结果在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开。11月3日前分配完毕,分配选房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南马庄公租房运营机构新乡市德众实业公司与承租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按约定时间办理入户手续。
六、成员单位及责任分工
1、南马庄社区居委会职责
负责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相关政策的宣传,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负责将申报材料报至关堤乡政府。负责组织申请人依轮候顺序选择公租房,并负责维护选房现场的秩序,负责公示轮候顺序以及分配选房结果。
2、关堤乡政府职责
负责复审申报材料,并将申请材料报至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分配过程中的监督及问责。
3、区房管局职责
负责《高新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的制定,负责对申请人的住房信息进行核查并公示及确认审核结果。
4、新乡市德众实业公司职责
作为公租房项目运营机构,负责提供房源信息及分配前房屋前期物业准备,看房接待、签订合同和后期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
2017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