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壮大100家创新龙头企业,引领带动全省经济创新发展,根据《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豫科〔2016〕84号),组织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创新龙头企业必须是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主营产品(服务)符合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优先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内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企业综合实力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地位,税收贡献突出,盈利状况好,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良好的信誉。企业发展潜力大,具有较强的抵御风险的运营机制、健全的规范化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不良行为。

      (二)具有较强的行业引领能力。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在产业链发展中领先优势突出、居于主导地位,在行业和区域产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企业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同行业(细分)前列。

      (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企业对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企业有较为完善的创新发展战略或发展规划,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建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较高的创新投入。企业注重研发经费投入,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六)具有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企业具有良好的培育和吸引人才机制,重视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企业创新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和创新激励机制。

     

      三、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

      (二)附件材料:

      1.企业创新发展情况综述(提纲见附件2)。

      2.企业创新成果明细表(见附件3)。

      3.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产品(服务)情况表(见附件4)。

      4.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5.专利证书、专利申请书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以及标准、商标等有关证明材料。

      6. 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7.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8.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文件、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文件和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文件。

      9.2014、2015、2016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若年度审计报告中未准确披露研发费用的,须提供三个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10.2014、2015、2016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企业三年度完税凭证。

      11.其它材料。包括反映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和规划化管理制度的相关材料;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环境体系等证明材料;反映企业创新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和评价体系以及创新激励机制等相关材料;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转移证明材料;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列入省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批准文件(已完成的附验收结论);科技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产品订货合同、高技术服务合同;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材料装订要求: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逐页编制总页码,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装订顺序为:封皮、目录、《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申请书》、附件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发改、工信部门,以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作为此项工作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申报过程中不得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不得委托其它单位组织申报。

      (二)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按属地原则提交至所在地推荐单位。

      (三)各推荐单位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其中推荐文件形式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发改、工信部门会签文件或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文件。各地科技部门负责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各一式四份于6月26日前报送到高新区科技统计局,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四)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地点联系人:侯世鑫 张 昊

      联系电话:0373-3539907

      材料报送地址:高新区火炬园四楼科技统计局428房间

      工作邮箱:gxqkjtjj@163.com

     

      附件:

      1.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申请书

      2.企业创新发展情况综述提纲

      3.企业创新成果明细表

      4.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产品(服务)情况表

      5.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推荐汇总表

     

    高新区科技统计局

    2017年6月2日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