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新乡高新区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25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新乡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新乡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组通〔2015〕23号)和新乡市民政局、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聘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通知》(新市民〔2017〕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缺额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进行选聘。

      一、选聘名额

      全区共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6名。

      二、资格条件

      (一)选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新乡市户籍,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7、中共党员,从事基层党建工作或负责党建工作以及计算机、法律、中文等相关专业的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信息于2017年5月25日起在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化工路建业花园门口群房二楼)。

      3、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4、应聘人员须填写《新乡高新区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需提前网上下载,A4纸打印,并粘贴好照片),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8日至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满分100分,笔试时长120分钟。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表现、学历层次、专业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工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组织开展基础培训工作,待培训结束后正式上岗,同时开始计算聘用试用期。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为:暂不享受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生活补贴标准为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新乡市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选聘工作由区人事劳动局与区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新乡高新区官网为本次选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539934、3539935,监督电话:0373-3539882。

  九、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收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下载附件:《新乡高新区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新乡高新区民政局

    新乡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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