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03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区党委管委同意,现将高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分工如下:
党委委员、纪委(纪工委)书记耿建功同志主持纪检监察全面工作。
纪委(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朱芳龙同志分管纪律审查、行政监察和综合工作,负责联系关堤乡纪委。对口上级纪委办公室、组织部、第三、第七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调研法规室、信息网络管理室。
纪委(纪工委)副书记、党委巡察办主任邓秋玉同志分管宣传教育和信访工作,主持党委巡察办工作。对口上级纪委宣传部、信访室。
监察局副局长师恭城同志分管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申诉复议工作,协助监察局局长分管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联系振中街办事处纪工委。对口上级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议室。
案件室主任鲁兴同志负责纪律审查业务,主持案件室工作。
邢胜涛同志负责宣传教育和案件审理工作;
申彤同志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李楠同志负责办公、组织、干部监督、调研法规、信息网络等综合工作;
程渤同志负责信访工作;
姚琪同志负责申诉复议工作,协助案件室主任做好纪律审查工作;
李敬涛同志负责行政监察工作,协助案件室主任做好纪律审查工作;
高子涵同志协助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中共新乡高新区纪委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