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02
新纪发〔2017〕9号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机构:
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豫纪发〔2017〕6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传达学习。
中共新乡市纪委
2017年4月28日
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豫纪发〔2017〕6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省直纪工委,省管企业和高校党委、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向党的十九大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持续盯紧重要时间节点,盯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违规违纪问题寸步不让。“五一”“端午”将至,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带头崇廉拒腐,远离纪律红线,树立良好家风,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购买、赠送和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节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身先士卒、以上率下,牢固树立不抓作风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看好节假日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扛起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以责任落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省深化拓展、落地生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整合监督检查力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严查快处,一经查实,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对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节日期间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频发多发的,必须严字当头,从严追究,坚决惩治失职失责行为,既严惩当事人,又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绝不允许挑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中共河南省纪委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