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3-13
各有关单位:
按照《新乡高新区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高新区管委会同中国银行新乡分行正式确立合作关系,面向全区正式推出新乡高新区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现正式征集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备案登记工作,有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条件
科技贷支持的对象是税收在高新区区级国库缴纳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成功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备案。
(二)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在第三方征信渠道(人行、法院、税务、环保等)中无不良记录;
(三)企业主营业务清晰,经营财务状况正常,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
(四)企业不存在过度授信、过度担保、过度投资和大额民间借贷等重大不利风险;
(五)企业最近一年年销售收入不超过1亿元。
二、备案程序
1、有参与科技贷业务意向的企业向高新区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区科技统计局)递交《新乡高新区科技贷业务申请备案登记表》(附件1)。
2、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备案情况,进行初步鉴定后,正式向合作银行进行书面推荐。
3.合作银行在收到推荐名单后,开展专业测评,企业有义务配合银行开展评估工作,银行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授信。
三、其他要求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备案登记工作不设时限,长期受理。拟参与企业须认真如实填写《新乡高新区科技贷业务申请备案登记表》(附件1),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向高新区科技统计局进行报送,电子版发送至科技统计局工作邮箱。
联系人:侯世鑫 张昊
联系电话:3539907
工作邮箱:gxqkjtjj@163.com
报送地址:高新区火炬园四楼科技统计局
高新区科技统计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