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申领排污许可证公示申请

发布日期:2017-01-04

  河南泰隆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向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审核研究,同意该公司排放以下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年最大排放量0.32吨/年,日最大排放量0.0011吨/天;氨氮年最大排放量0.024吨/年,日最大排放量0.00008吨/天。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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