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申领排污许可证公示申请

发布日期:2016-08-24

  新乡俊杰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向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审核研究,同意该公司排放以下污染物:化学需氧量1.17吨/年,日最大排放量0.00443吨/天;氨氮0.028吨/年,日最大排放量0.00011吨/天。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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