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7-21
根据新乡市2015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新政办【2015】27号文),结合我区实际拆改情况,现对新乡市公安局、新乡市新都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雯德翔川油墨有限公司、新乡市祥和园服务有限公司、新乡市华源护神有限责任公司五家单位的燃煤锅炉拆改情况进行补贴。补贴价按每蒸吨锅炉1.2万元补贴。其中新乡市公安局一台6吨燃煤锅炉补贴为7.2万元、新乡市新都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一台2吨燃煤锅炉补贴为2.4万元、新乡市雯德翔川油墨有限公司一台2吨燃煤锅炉补贴为2.4万元、新乡市祥和园服务有限公司一台1吨燃煤锅炉补贴为1.2万元、新乡市华源护神有限责任公司两台共计8吨燃煤锅炉补贴为9.6万元。
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