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新乡市高新区博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7-04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豫政金【2015】144号)的通知,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受理了新乡市高新区博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周(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11日)。如发现所公示情况与事实不符,于公示期内及时函告我局。变更内容如下:
  原股东崔黎明将持有新乡市高新区博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2.5%的股权(人民币625万元)分别转让给股东李臻325万元,股东石瑞佳300万元。转让后河南省科隆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50%;自然人股东李臻出资950万元,占注册资本19%;自然人股东石瑞佳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18.5%;自然人股东王光林出资625万元,占注册资本12.5%。
  联系地址:新乡高新区新飞大道1789号火炬园
  联系电话:3539926
 
新乡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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