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11-04
新乡拓新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向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申请换发排污许可证,经审核研究,同意该公司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大气排放以下污染物:COD8.32吨/年,日最大排放量0.0277吨/天;氨氮1.74吨/年,日最大排放量0.0058吨/天;二氧化硫3.14吨/年,日最大排放量0.0104吨/天;氮氧化物17.1吨/年,日最大排放量0.057吨/ 天。有效期:2015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09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