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7-07
各局办、中心:
为全面掌握我区各部门办公用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摄影摄像类器材、1千元以上小型电子设备、特殊电子设备等),便于管理和更新调配,请各单位如实认真填写附表,并于7月18日前报办公室。
联系人:张洪博
联系电话:0373-3539893 15560222229
邮箱:15560222229@qq.com
高新区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