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全面登记办公用电子设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7

各局办、中心:
 
 
  为全面掌握我区各部门办公用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摄影摄像类器材、1千元以上小型电子设备、特殊电子设备等),便于管理和更新调配,请各单位如实认真填写附表,并于7月18日前报办公室。
 
 
 
  联系人:张洪博            
  联系电话:0373-3539893 15560222229
  邮箱:15560222229@qq.com
 
 

高新区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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