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6-03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新财监〔2014〕16号)的要求,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对我区部分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河南新科隆电器有限公司
河南省爱森医药有限公司
河南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检查的时间和依据
自公示之日起,至2014年8月10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检查。
三、检查的内容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内容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是否有偷税漏税等行为。
四、联系方式
电话:0373—3539923
邮箱:li.zhi722@163.com
联系人:李智
高新区财政局
二O一四年五月三十日